新疆政法学院后勤管理处于2021年10月正式成立,是我校行政职能部门之一,代表学校行使对后勤的管理、规划、协调、服务、监督等职能。后勤管理处现设处长1,下设4个科室,分别是:综合科、饮食服务中心、水电暖管理服务中心、物业管理科。其主要工作职责为:

1.负责制订学校后勤发展规划,做好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。

2.负责学校后勤经费的预算编制和使用。

3.负责制订学校后勤保障与服务的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。

4.监督检查、评估考核后勤服务公司及其他社会企业履行服务协议情况,对核拨服务经费实施有效监管。

5.负责后勤项目的立项及招标准备工作,做好项目的过程管理及验收工作。

6.负责制订绿色校园、节能校园等规划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文化建设相关工作。

7.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工作。

8.负责学校培训楼、1号学术交流中心客房管理,协助校防疫办、资产管理处做好住房调配等相关工作。

9. 推进后勤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与服务社会化改革,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。

10.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